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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和国际组织/国际法和国际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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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道国征用外国投资者财产的可接受性

注解: 国家征用外国投资的权利被认为是国际投资法的原则之一。 它是国际惯例的一部分,载于国际条约和司法仲裁实践中,并得到大多数研究者的认可。 与此同时,国际投资法的大多数来源都规定了实施强制扣押外国投资者财产的行为的要求,以便承认这种行为是合法的。 其中,通常要求在不歧视的基础上,按照适当的法律程序和随后支付赔偿,为公共目的征用。 如果赔偿要求得到普遍承认,那么在国际法学说中对其余部分的含义存在激烈的争议。 本文分析了这些要求的内容及其不遵守的后果。 特别是,这一假设是关于合法(即在履行国际法律行为所规定的标准的情况下承诺的)与外国投资者财产的非法国有化之间的区别的有限意义。 该条既提供了这一立场的理论依据,也提供了国际仲裁的相关实践。


出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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