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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与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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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性声明减少的问题

Surovyagin Dmitriy Pavlovich

博士学位 哲学

萨拉托夫州法学院哲学系副教授

410056, Russia, Saratovskaya oblast', g. Saratov, ul. Vol'skaya, 1, of. 621

surovyagin@hotmail.com

DOI:

10.7256/2454-0757.2019.2.29080

评审日期

25-02-2019


出版日期

14-03-2019


注解: 本文讨论了规范性语言表达简化为描述性陈述的问题。 推理的起点是哲学论文"休谟的断头台",它谈到了关于事实的陈述与关于价值观和规范的陈述的逻辑不相容性。 解决规范减少问题有三种方法:语义本体论,情感主义和自然主义。 每种方法都有其优点和缺点。 语义-本体论方法使得构建和证明任何deontic系统成为可能,但没有提供在这些系统之间进行选择的标准。 情感主义方法否认规范句中存在逻辑意义,也不承认将其简化为描述性陈述的可能性。 然而,这种方法的优点是明确指定了建议的真实性和真实性的标准。 自然主义的方法试图借助动物行为和进化论的事实数据来证实规范性命题,但面临着对物理主义和行为主义的哲学反对。 该研究的科学新颖性在于比较这些方法并确定其主要优点和缺点。


出版日期:

减少开支, deontic逻辑, 正常性, 休谟的断头台, 意义, 语义, 本体论, 情感主义, 自然主义, 建构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