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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和国际组织/国际法和国际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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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果学说作为确立国家在网络空间管辖权的基础

Tebenkova Viktoriya Nikolaevna

库塔芬莫斯科国立法律大学国际法系研究生

123001, Russia, Moscow, Moscow, Sadovaya-Kudrinskaya str., 9

vikivik.teb@gmail.com

DOI:

10.7256/2454-0633.2024.1.70050

EDN:

EWKWOR

评审日期

04-03-2024


出版日期

26-03-2024


注解: 网络空间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其跨境性质,这是由于没有物理边界以及基础设施和用户的分散化。 由于网络空间中的所有交易都可能跨越国家边界并对各国的对象和实体产生影响,因此在许多司法管辖区可以感受到某些行为的后果。 与此同时,犯罪与国家之间基于属地、国籍或需要保护基本国家利益的传统联系可能不存在。 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根据后果理论确定管辖权。 然而,一些国家反对在域外传播外国立法,以及后果学说的不确定性质,使人们对后果学说是否符合国际法产生了疑问。 根据对国际条约、国家和国际组织的做法和立场、科学研究和其他理论来源的分析,得出以下结论。 后果学说正日益被认为是通过形成习惯国际法规则确立国家管辖权的一项原则。 但是,继续有人反对适用这一原则,特别是在刑事案件中确立管辖权的情况下。 适用后果学说的普遍公认的条件如下:根据后果学说颁布立法的国家应在这方面具有国际上可接受的利益;后果应是直接的、可预测的和重大的;不应侵犯其他国家或与声称实施这种管辖权的国家没有重大联系的外国人的合法利益。
应考虑其他机制来限制属于国家管辖范围的行动:适用目标原则,这要求评估一个人为属于或不属于国家管辖范围而采取的行动;适用特别责任措施,而不是对从事非法行为的人实施制裁,而是对实施这种活动造成障碍,例如阻止获取从国家角度来看是非法的信息。 这种机制的结合可以更平衡地防止不良活动,而不会给网络空间行为者造成不合理的风险。


出版日期:

国际法, 网络空间, 网络空间的管辖权, 互联网上的管辖权, 域外管辖权, 管辖权原则, 域外原则, 后果学说, 客观属地原则, 瞄准的原则